重庆工商学校C校区实训大楼变压器安装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书

重庆工商学校C校区实训大楼变压器安装工程已由江津区教委批准,并经江津区教委《关于    等学校相关工程预算控制的批复》(津教审[2019]  号)批复,同意组织实施。经咨询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津区财政局相关部门,我校可以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委[2017]173号)文件精神,该工程可以不纳入该文件管理范畴,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照《区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不公开招标管理的通知》(江津府发〔2015〕19号)文件要求,由项目业主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发包,欢迎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潜在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业主:重庆工商学校

(二)工程建设地址:重庆工商学校C校区

(三)工程内容及发包范围:包括安装一台1600KVA的箱式变压器,YJV22-10kV-3*120的高压电缆约171米,安装用的辅件等。详见《预算审核报告》清单。

(四)质量标准:按国家建设标准,设备一次性验收合格;且必须正常通电,正常投入使用后该安装工程才算验收合格,否则甲方将拒绝支付一切安装费用。

二、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63.58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三、竞争性比选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25日9:30—10:00

(二)竞争性比选时间:2019年1月25日10:00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工商学校中会议室

四、竞争性比选须知

1.应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必须是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津建委发[2017]292号)《关于公布第一批拟入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承包商库名单》中“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3.各竞选单位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承诺报价包含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建筑物超高及人工降效费、建筑物垂直运输费、施工爆破手续费、措施费(包括技术措施费、二次搬运措施费、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拆费、外墙脚手架、临时设施(含水、电)、已完工程保护、夜间施工、环卫措施费及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等)、运输费、管理费、试验费、检验费、检测费、竣工资料费、总包服务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进项税及销项税、施工规费、赶工费及高温补助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4.本工程现场条件复杂,各竞选单位请自行踏勘现场,必须作出踏勘现场的承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主报价。

5.竞选人对比选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等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项目业主提出质疑。质疑于2019年1月24日16:00时前书面提交,未书面提交的不予以答复。

五、竞争性比选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比选函部分(一式两份,装入“投标函部分”袋,密封加盖竞选人公章)

1.比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竞选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其他资料

(二)商务部分(可以单独编制)

六、无效标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业主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的;

(3)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比选文件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相关资质证书无效的(含复印件模糊不清现场又不能及时出示原件的)及相关承诺未逐页签字并盖章的;

(6)不符合比选文件其他要求的。

    七、合同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必须在   日历天内完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承包人按人民币2000元/天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八、缺陷责任期:一年。

九、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十、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97%,其余3%作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十一、施工合同签订:本工程工期紧张,竞选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与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书有关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如未签订合同手续,由业主另行指定施工单位。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983460385    

重庆工商学校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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